第四百零二条规定原告应向被代理人主张权利,因此请求驳回原告对被告的起诉。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如下
四百零二条规定原告应向被代理人主张权利,因此请求驳回原告对被告的起诉。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如下:2017年2月12日,薄金领向陈文德借款300000元,并出具借条一张,内容为:“今借陈文德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借款人:薄金领,2017年2月12号。”2017年2月12日,陈文德通过自己在中国银行的账户将300000元汇入薄金领妻子王玉荣的账户。陈文德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来院。本院认为:薄金领向陈文德借款300000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陈文德要求薄金领、王玉荣偿还借款的诉讼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
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薄金领、王玉荣虽辩称其代为他人处理事务,
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薄金领、王玉荣虽辩称其代为他人处理事务,陈文德应向薄金领、王玉荣的被代理人主张权利,但其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向陈文德与薄金领、王玉荣的被代理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故薄金领、王玉荣的辩称证据不足,本院不予采信。因双方在借条上未约定借款利率,应视为该笔借款不支付利息,但薄金领、王玉荣应自起诉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利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
第九十条、
条、第一百零
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第六十四条,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二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二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九十条之规定
第九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薄金领、王玉荣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陈文德借款本金
,判决如下:一、被告薄金领、王玉荣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陈文德借款本金300000元及利息(按照年利率6%计算,自2017年7月24日至还清之日)。二、驳回原告陈文德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5800元,减半收取2900元,
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5800元,减半收取2900元,由被告薄金领、王玉荣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善亚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李 岩附本判决所引用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
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关系受法律保护。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
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
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
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约
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
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由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一)既未约定借款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九十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
第九十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
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更多数据:www.macrodata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