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辉与余云华、方维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终本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20

第一条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7)湘0682执342号案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

一条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7)湘0682执342号案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陈仁祥审判员  敖学元审判员  李星云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日书记员  张 澹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macrodata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