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周薪柴与被执行人甘强、曹月红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05

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溧水区人民法院(2015)溧民初字第2880号

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溧水区人民法院(2015)溧民初字第2880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长  王成孝执行员  魏长清执行员  胡艳江二〇一七年九月五日书记员  俞明珠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