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涌与黄雅珊、黄哲瑜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20

第九十条、

九十条、第一

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

第二百零六条、

零六条、第二百零

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二条,《最

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和《中华

第二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

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判

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黄雅珊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黄涌借款30000元及

决如下:一、被告黄雅珊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黄涌借款3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6年10月29日起至还清款项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二、被告黄哲瑜应对被告黄雅珊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黄雅珊追偿;三、被告黄雅珊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黄涌法律服务费4000元;四、驳回原告黄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计400元,由

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计400元,由被告黄雅珊、黄哲瑜负担,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黄建森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日书记员  王冰星速录员  刘婉玲附:本案引用的主要法律条文及执行的申请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

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律保护。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

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

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

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

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

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中华人

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

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

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

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务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判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

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判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应当在判决书主文中明确保证人享有担保法

者赔偿责任的,应当在判决书主文中明确保证人享有担保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权利。判决书中未予明确追偿权

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权利。判决书中未予明确追偿权的,保证人只能按照承担责任的事实,另行提起诉讼。保证

的,保证人只能按照承担责任的事实,另行提起诉讼。保证人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

,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

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供证据。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

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

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

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 更多数据:www.macrodata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