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清、王国友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15

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6)鄂1182民初1933号民事判决书

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6)鄂1182民初1933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郭博林执行员  陈 彬执行员  刘堂明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五日书记员  吴定骏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