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侯程林减刑刑事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04

第七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对罪犯侯程林减去残刑。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倪红

七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对罪犯侯程林减去残刑。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倪红霞审 判 员  姚庆武人民陪审员  张春辉二〇一七年九月四日书 记 员  刘岩岩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