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侯程林减刑刑事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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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对罪犯侯程林减去残刑。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倪红
七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对罪犯侯程林减去残刑。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倪红霞审 判 员 姚庆武人民陪审员 张春辉二〇一七年九月四日书 记 员 刘岩岩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