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选民与刘选民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19

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富平县人民法院(2017)陕0528执恢96号案件执

二百五十七条(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富平县人民法院(2017)陕0528执恢96号案件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党应麟审判员  王国庆审判员  孙宏泉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九日书记员  冯鹏飞 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