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绩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绩溪亿通纺织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18

第二百四十四条、

二百四十四条、第二

第二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拍卖被执行人安徽绩溪亿通纺织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绩溪县生态工业园区

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拍卖被执行人安徽绩溪亿通纺织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绩溪县生态工业园区障山路的房产,房产证号为:房地权证绩房字第××××号、房地权证绩房字第××××号、土地证号为绩国用××××第××××号;拍卖被执行人安徽绩溪亿通纺织有限公司所有的机械设备368台(动产抵押登记号为××××××××××;拍卖被执行人安徽绩溪亿通纺织有限公司所有的机械设备364台(动产抵押登记号为××××××××××)。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高   辉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八日书记员 胡斌(代)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

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第二百四

第二百四十七条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

十七条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关注公众号“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