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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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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信阳市联发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的再审申请。审判长 王永宏审判员 邰本海审判员 冯卫疆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张 皓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