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陟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古成鹏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21

第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强制执行申请人作出的武公交决字[2017]第410823-190

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强制执行申请人作出的武公交决字[2017]第410823-190515310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效力。审 判 长  高金旺人民陪审员  冯英英人民陪审员  周中华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书 记 员  薛晶晶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