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条、
二百四十条、第二
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
第24条的规定,责令你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履行下列义务: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焦作新区支行 户名
条的规定,责令你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履行下列义务: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焦作新区支行 户名: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账号:3111110036073927880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八月九日 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