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培红与郭慧垒、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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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
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赵培红申请撤回对被告告郭慧垒、中国太平洋
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赵培红申请撤回对被告告郭慧垒、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的起诉。案件受理费五十元,减半收取二十五元,由原告赵培红负担。审判员 金英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魏哲 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