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彬、张圣广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8-18

第一百条、

一百条、第一

第一百零二条、

百零二条、第一百

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名下50万元存款或查封同等价值的财产、债券。本裁定送达

零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名下50万元存款或查封同等价值的财产、债券。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审判员  刘吉华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书记员  张国驹 来自:www.macrodata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