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戴某某、杨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8-14

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戴某某、杨某某银行存款3865元(迟延履

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戴某某、杨某某银行存款3865元(迟延履行金未计算在内)或者查封、扣押其相当价值的财产。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张建良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四日书记员  王诗谱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