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千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任瑞林、任玉凤、兰小刚、任凤娟、吴勤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8-10

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划拨被执行人任玉凤在中国农业银行千阳县石坊街分理处62284802

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划拨被执行人任玉凤在中国农业银行千阳县石坊街分理处6228480236053046868账户内的存款18000元,吴勤科在中国农业银行宝鸡河滨支行6228480236075761767账户内的存款11700元,任凤娟在中国邮政银行千阳县支行6217997900025530148账户内的存6000元至千阳县人民法院在中国农业银行千阳县支行26330101040005669账户。本裁定立即执行。执行长  杨红芳执行员  甄文渊执行员  张维华二〇一七年八月十日书记员  张智敏 来源: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