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六条、
一百七十六条、第二
第二十五条、
十五条、第二十
第二十七条、
七条、第六十七
第六十七条、
条、第六十五条
第六十五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第
第七十三条、
三十七条、第六
第三十七条、
十四条之规定,
第六十四条之规定,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黄佳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
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黄佳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二、被告人卢留霞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六万元。三、被告人付建民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九万元。四、被告人胡玉兰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未退交的1457785元追缴。五、被告人刘富民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免予刑事处罚。六、被告人刘彩霞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八万元。七、被告人王冬玲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八、被告人任艺爱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八万元。九、被告人刘德玉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十、被告人杨福丽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四万元。十一、被告人康小娟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四万元。十二、被告人岳惠清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四万元。十三、被告人马雷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十四、被告人李继红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七万元。十五、被告人张培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十六、被告人宋利娟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十七、被告人刘艳伟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四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告人胡玉兰刑期从2017年6月22日起至2021年6月21日止;被告人李继红刑期从2017年6月22日起至2019年6月21日止;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十八、违法所得追缴。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长 张胜杰审判员 王 凯审判员 张 衡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日书记员 席 蕾 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