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存军、玉环三一橡塑制品厂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7-14

浙江省玉环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7)浙

浙江省玉环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7)浙1021执1547号 阮存军: 申请执行人玉环三一橡塑制品厂(普通合伙)与被执行人阮存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6)浙1021民初6723号调解书,本院已于2017年7月14日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四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