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
五百一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第一
第一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
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杨爱军审判员 宁红波审判员 田玉全二〇一七年九月五日书记员 徐少峰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macrodata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