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弘建设有限公司、钱庆国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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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规定,现裁定如下:冻结钱庆国(证件号码:)在浦发银行宁波分行的94×××96的存款人民币234000元,先冻结12个月。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刘多廷AUT())O二〇一七年九月五日书记员  尚 洁 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