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条、
九十条、第一
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
第一百四十四条、
四十四条、第二百五
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判决如下:限被告吴川市湛凌电器工业有限公司、欧康全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
十三条的规定,判决如下:限被告吴川市湛凌电器工业有限公司、欧康全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李康奇偿还借款本金150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7年6月20日起至归还清借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300元由被告吴川市湛
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300元由被告吴川市湛凌电器工业有限公司、欧康全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 赵汝浩审判员 容 斌审判员 曾昭鹤二〇一七年九月三十日书记员 黎倩文附:相关法律条文及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合法
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第一百零八条债
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
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
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
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