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
第108条(1)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2012)张民初字第1599号民
08条(1)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2012)张民初字第1599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已执行完毕。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刘国华审判员 邵昌学审判员 韩增福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郑文文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