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与杨瑾瑜信用卡纠纷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19

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6)川0191民初9945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6)川0191民初9945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果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情形消失或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线索,可向本院申请重新立案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李彤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九日书记员  向忻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