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世雄与武汉市天运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12

第一条第一款“本规定所称的旅游纠纷,是指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游辅助服务者之间因旅游发生的合同

一条第一款“本规定所称的旅游纠纷,是指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游辅助服务者之间因旅游发生的合同纠纷或者侵权纠纷”,以及第十

第十四条第一款“因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选择请求旅游辅助服务者

四条第一款“因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选择请求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规定,原告可以选择以旅游合同之诉或以侵权之诉主张自己的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批准指定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武汉、襄阳铁路运输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复函》(法[2014]163号)规定,指定本院受理武汉市内发生的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案件,本案不属于本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管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

第一百一十九条第四项、

一十九条第四项、第一百二

第一百二十四条第四项、

十四条第四项、第一百五十

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零八条

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规定,裁定如下:驳回聂世雄的起诉。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

第三款规定,裁定如下:驳回聂世雄的起诉。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  郭辉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二日书记员  陈欣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第一百一十九条第四项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项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

第一百二十四条第四项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四项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

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三)驳回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款第三项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三)驳回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立

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属于民事诉讼法

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

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裁定驳回起诉。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macrod

的,裁定驳回起诉。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macrodata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