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
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
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予申请执行人珠海市金湾区地方税务局撤回对被申请执
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予申请执行人珠海市金湾区地方税务局撤回对被申请执行人珠海高新区恒基电子有限公司作出的珠金地税社决字〔2016〕6号《社会保险费征收决定书》的强制执行申请。审 判 长 吴 作 栋审 判 员 吴 郁 郁人民陪审员 林 千 章二〇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法官 助理 赵 峰 霞书 记 员 杨皓��� 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