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六条、
二百零六条、第二
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
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
第二十五条、
条、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
第二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黄艳阳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陈金来借款人民币
,判决如下:一、被告黄艳阳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陈金来借款人民币20000元及利息(从2016年6月14日起至还清款项之日止按照月利率2%计付)。二、被告黄艳阳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陈金来借款人民币165000元及利息(从2016年7月18日起至还清款项之日止按照月利率2%计付)。三、被告黄艳阳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陈金来借款人民币60000元及利息(从2017年8月23日起至还清款项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付)。四、被告黄艳阳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陈金来借款人民币70000元及利息(从2016年11月18日起至还清款项之日止按照月利率2%计付)。五、被告黄艳阳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陈金来借款人民币20000元及利息(从2016年11月28日起至还清款项之日止按照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但以不超过月利息2%为限计付)。六、被告黄艳阳已归还原告陈金来借款人民币40000元及利息26850元可从上述借款及利息中予以扣除。七、驳回原告陈金来的其他诉讼请求。若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7570元,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378
的规定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7570元,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3785元,由被告黄艳阳负担3050元,原告陈金来负735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施健凤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杨苗芬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
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
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
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最高人
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
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
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
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
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
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
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
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执行申请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
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
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
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PAGE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