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清雄抢劫刑罚变更刑事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22

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

第七十八条、

十八条、第七十

第七十九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九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一条、

第一条、

第二条、第

第二条、

六条、第七

第六条、

条的规定,

第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对罪犯郑清雄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三年(刑期执行至20

裁定如下:对罪犯郑清雄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三年(刑期执行至2019年9月24日止)。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童大标审判员  李秋英审判员  戴景彤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张毅平 来自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