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建国申请执行河南省三啸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27

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

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2017)豫1725执1281号案件,终结执行。申请

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2017)豫1725执1281号案件,终结执行。申请执行人在本案终结后,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内可以向本院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李 磊审判员 方光璞审判员 康 熙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夏 夏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