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九条第四项、
一百一十九条第四项、第一
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
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原告肖桂英的起诉。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
零八条第三款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原告肖桂英的起诉。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倪德生代理审判员 林 平人民陪审员 虞红珍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书 记 员 祁昌玲附:相关法律条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五十
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三)驳回起诉;……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三)驳回起诉;……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八条
第二百零八条……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属于民事诉讼法
……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裁定驳回起诉。 更多数据:www.macrodatas.cn
规定情形的,裁定驳回起诉。 更多数据:www.macrodata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