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申请执行人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依法转让给第三人,且书面认可第三人取得该债权,该第三人
九条“申请执行人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依法转让给第三人,且书面认可第三人取得该债权,该第三人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规定,中能建投公司申请变更为本案申请执行人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
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
第九条、
、第二十八
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条第二款、第三十条的
第三十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变更深圳市中能建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2003)穗中法执字第782号案
规定,裁定如下:变更深圳市中能建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2003)穗中法执字第782号案的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审判长 陈汉森审判员 赵 彤审判员 黄晓清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何红丽霍韵瑶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