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钱门支行、绍兴县凯品纺织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18

第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案外人张珍撤回执行异议。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案外人张珍撤回执行异议。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周 虎人民陪审员  俞增法人民陪审员  周正羊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八日书 记 员  祝治宇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