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臣申请执行邵壮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06

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及《最高人民法院》

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及《最高人民法院》第1

第108条第2项的规定,裁定如下:一、准许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二、终结本院(2017)黑0128

08条第2项的规定,裁定如下:一、准许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二、终结本院(2017)黑0128执533号的执行。本裁定立即生效。审判长  魏观海审判员  袁海峰审判员  尚立军二〇一七年九月六日书记员  崔宇光 来自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