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政府与刘海山其他行政行为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01

第六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政府撤回申请。审 判 长  董晓冬审 判 员  

六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政府撤回申请。审 判 长  董晓冬审 判 员  韩占华人民陪审员  付浩华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书 记 员  鸟 慧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