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井洪与唐山市丰南区钱营镇前程各庄村村民委员会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8-15

第一条、粉刷面积2277平方米,单价11元/平方米,总价25100元,以实际工程量计算,不能超过

一条、粉刷面积2277平方米,单价11元/平方米,总价25100元,以实际工程量计算,不能超过预算;开工日期2015年12月15日,竣工日期2016年1月20日;第四

第四条、工程竣工后,经甲(被告)、乙(原告)双方验收合格,结算全部款项,乙方负责出具带税务监制章

条、工程竣工后,经甲(被告)、乙(原告)双方验收合格,结算全部款项,乙方负责出具带税务监制章的正式票据,税款自负。2016年12月25日,被告向原告出具付费证明,证明钱营镇前程各庄村办公楼粉刷已经完成。工程完工后,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村两委成员、村民代表、包村干部、包片领导、村级采购领导小组审核同意付款,但被告至今未付。自2016年1月20日起至2017年8月14日开庭之日止,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4.75%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在基准利率水平上加收40%)计算,即按照6.65%计算,原告逾期付款损失为2602.04元。上述事实有原告陈述、钱营镇前程各庄村办公楼粉刷施工协议、河北增值税普通发票、付费证明、丰南区钱营镇村级采购表等证据所证实。本院认为,原告李井洪与被告唐山市丰南区钱营镇前程各庄村村民委员会签订的粉刷施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原告按照协议约定施工完毕后,被告未给付原告工程款构成违约,理应承担违约责任。原告主张被告给付工程款,本院予以支持。原、被告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原告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4.75%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在基准利率水平上加收40%)计算,即按照6.65%计算。原告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8000元超出法律规定部分,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

第八十四条、

四条、第一百零

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

第六十条、

第一百零七条

第一百零七条、

、第一百零九条、

第一百零九条、

第二百五十一条、

第二百五十一条、

第二百六十三条、《

第二百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

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判决如下:被告唐山市丰南区钱营镇前程各庄村村民委员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

判决如下:被告唐山市丰南区钱营镇前程各庄村村民委员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李井洪粉刷工程款25100元及逾期付款损失2602.04元,合计27702.04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30元,减半收取315元,由被告

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30元,减半收取315元,由被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郝国庆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五日书记员  郑志猛 来源: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