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百零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
第二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
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关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立即偿还原告朱某借款四万元;二
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关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立即偿还原告朱某借款四万元;二、被告关某承担期间的利息,自二O一六年七月一日起至本判决确定之日止,利率按年利率百分之六计算。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八百元,减半收取四百元,由被告关
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八百元,减半收取四百元,由被告关某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徐自明二○一七年八月十四日书记员高维聪附:本案所依据的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
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
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最高人民
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借贷
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
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