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秀芹信用卡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8-24

第一百条、

一百条、第二

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保全人康秀芹山东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帐号银行存款1

百四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保全人康秀芹山东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帐号银行存款11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从2017年8月24日至2018年8月23日止。本裁定立即执行。审判员  郝志华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孟凡明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