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陈金国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8-21

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查封、扣押被执行人陈金国所有的车牌号为浙J×××××江淮牌小型车

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查封、扣押被执行人陈金国所有的车牌号为浙J×××××江淮牌小型车辆一辆,期限为2年。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 行 员 沈良富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代书记员 叶 丹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macrodata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