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与常熟市润丰贸易有限公司、常熟市宁泰贸易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25

第一百零七条、

一百零七条、第二

第二百零五条、

百零五条、第二百

第二百零六条、

零六条、第二百零

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第十八条、第

第十八条、

三十一条、《

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零三条、《

第二百零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

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常熟市润丰贸易有限公司归还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定,判决如下:一、被告常熟市润丰贸易有限公司归还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借款本金1480万元,支付计算至2017年7月3日的利息244954.59元、罚息16095元、利息的复利1484.94元,并支付自2017年7月4日起至本息还清之日止按《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计算的罚息、利息的复利。二、被告常熟市润丰贸易有限公司支付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律师费22万元。上述第一、二项付款义务,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如采用转账方式支付,请汇入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指定账号;或汇入常熟市人民法院,开户行:常熟农行方塔支行,账号:10×××62)。三、被告常熟市宁泰贸易有限公司、余海琴、马晓丰、李建平、蔡飞丽对被告常熟市润丰贸易有限公司的本案债务在最高额1480万元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四、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有权以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被告余海琴、马晓丰提供抵押的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新世纪市民广场4号楼244号、333-343号、433-443号、533-543号、633-643号房产所得价款在第二顺位并分别在最高额490万元、227万元、198万元、198万元、198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本案债权。五、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有权以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被告李建平、蔡飞丽提供抵押的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肖家村二巷89号附6号1楼房屋所得价款在第二顺位并在最高额1653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本案债权。六、驳回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3557元,财产保全费500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3557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诉讼费118557元,由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负担62元,被告常熟市润丰贸易有限公司负担118495元,被告常熟市宁泰贸易有限公司、余海琴、马晓丰、李建平、蔡飞丽对被告常熟市润丰贸易有限公司负担的诉讼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同意其预交诉讼费中剩余部分118495元由被告向其直接支付,本院不再退还,由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76)。审 判 长  周 薇人民陪审员  张丽云人民陪审员  张丽萍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书 记 员  华 雨附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

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二百零五条借款人应当按

第二百零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

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

,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

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

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

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中华人

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四条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

第十四条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

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

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

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

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债务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零三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

第二百零三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

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来源: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