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迪与哈尔滨市京辰恒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15

第五十条、

五十条、第一

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

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裁定如下:准许陈迪撤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

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裁定如下:准许陈迪撤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陈迪负担。审判员 黄 忻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四日书记员 赵邱晨 来源: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