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圣熙与禇嘉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8-25

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如未按协议履行,申请人可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送

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如未按协议履行,申请人可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王兴才审判员  甄连君审判员  王长林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李亚男 来自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