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永全故意伤害罪刑罚变更刑事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12-09

第七十八条、

七十八条、第七

第七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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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对罪犯顾永全准予减刑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期限改为八年(刑期自2015年6

规定,裁定如下:对罪犯顾永全准予减刑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期限改为八年(刑期自2015年6月25日至2036年9月24日止)。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金 革人民陪审员  胡希群人民陪审员  宋红霞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九日代书 记员  钱 佩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