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成荣运输毒品刑罚变更刑事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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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条、
七十八条、第七
第七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
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对罪犯肖成荣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刑后刑期自2011年12
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对罪犯肖成荣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减刑后刑期自2011年12月18日起至2025年5月17日止)。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赵元彬审判员 杨庆明审判员 冯国富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盛丽那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