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沃鑫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休明盛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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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东莞市沃鑫贸易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审判长 饶 清审判员 肖 薇审判员 杨 靖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龚鸿珊 关注公众号“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