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连生申请执行乔天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25

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宾县人民法院的(2016)黑0125民初519

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宾县人民法院的(2016)黑0125民初5193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情形消失后,申请人可再次提出申请,申请人再次提出执行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期间的限制。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曾繁影审判员  姚云和审判员  杨 华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邹利南 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