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爱伟、张志强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04

第二百四十二条、

二百四十二条、第二

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张志强、胡风(凤)祥、陈广利、罗明栋银行存款

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张志强、胡风(凤)祥、陈广利、罗明栋银行存款元。本裁定立即执行。审判员  田立强二〇一七年九月四日书记员  李守胜 来自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