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昌图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辽宁某橡胶制造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民事调解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11

辽宁省昌图县人民法院民 事 调 解 书(2017)辽12

辽宁省昌图县人民法院民 事 调 解 书(2017)辽1224民初4287号原告:昌图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某某。被告:辽宁某橡胶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孟某。案由:民间借贷纠纷。不上传文书理由:调解方式结案。审 判 长  王利凤审 判 员  杨 晔人民陪审员  王国太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一日书 记 员  李 新 关注公众号“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