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11号(2017)粤0303民初原告周维海诉被告深圳市汇深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本地宝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民事判决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29

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周维海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九十九案共

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周维海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九十九案共计人民币4950元,每案减半收取人民币25元,九十九案共计人民币2475元,由原告负担。审判长  林根志审判员  刘晓娜审判员  黄天姣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焦恩贝 来自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