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
五百一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第一
第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
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申请执行人再次提出执行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期间的限制。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长 芮继雷审 判 员 马世卫审 判 员 卞文新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代理书记员 杨新光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