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六项、
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
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审判员 王伟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八日书记员
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审判员 王伟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八日书记员 赵盟附:本裁判文书所依据法律规定的具体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
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六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六)其它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五十条第一款第六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六)其它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第一百五
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来自马克数据网
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来自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