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城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与王永青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失信决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05

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

第一条第(1)项规定,决定如下:将王永青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代理审判员 

条第(1)项规定,决定如下:将王永青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代理审判员  李忠杰二〇一七年九月五日书 记 员  韩旭峰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