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天心农村合作银行芙新支行诉史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08

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项、

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项、第二

第二百四十条、

百四十条、第二百

第二百四十二条、

四十二条、第二百四

第二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史华的银行存款146965元,或查封、扣押

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史华的银行存款146965元,或查封、扣押其价值相当的财产。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李武审判员  田武审判员  张红二〇一七年九月八日书记员  郭兴 马 克 数 据 网